
2、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学生为2500元/人·年,特别困难学生为3500元/人·年。

第三条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招生区域与专业第十一条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方向)35个:新闻采编与制作、主持与播音、编导;广告设计与制作(省级重点专业)、装潢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省级重点专业)、动漫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影视表演、舞蹈表演;会计电算化(省级重点专业)、财务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省级重点专业)、连锁

第十二条学院201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或登录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专业第十一条2013年学院招生计划2800名,面向陕西、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9省(区)招生,招生科类涉及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第十二条学院201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或登录第十三条2013年学院招生专业33个:物流管理[省级重点专业]、旅游管理[省级重点专业]、会计电算化[省级重点专业]、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专业第十一条学院2014年招生计划2986名,面向陕西、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9省(区)招生,招生科类包括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第十二条学院201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可登录学院招生代码及专业代号以各生源省(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第十三条2014年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方向)3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9--(传真)029--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邮政编码:710068西安市长安区青华校区:西安市长安区滦镇青华村邮政编码:710111学院网址:招生网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为保证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维护学院和学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填报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第三条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第四条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

第三条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