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原则
(1)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复试以差额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凡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招生计划
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本次复试拟招生计划数如下:
| 专业名称 | 统考拟招生计划 | 专项拟招生计划 |
| (0201Z1)法律经济学 | 1 | |
| (030101)法学理论 | 5 | |
|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2 | |
| (030104)刑法学 | 9 | |
| (030105)民商法学 | 15 | 1 |
| (030106)诉讼法学 | 10 | |
| (030107)经济法学 | 15 | 2 |
| (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2 | |
| (030109)国际法学 | 5 | |
| (0301Z1)金融法学 | 5 | |
| (035101)法律(非法学)(全日制) | 51 | 1 |
| (035101)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 | 15 | |
| (035102)法律(法学)(全日制) | 40 | 1 |
| (035102)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 15 |

2023年上海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考生考试地点调整等相关事项通知报考西南财经大学的考生

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

2022年西南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学院按规定安排有经验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

2022年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学院按规定安排有经验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

2022年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后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七)请考生认真核查是否完成以上所有流程,若有遗漏,应主动现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若因未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导致不能进行后续事宜的,概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将一如既往地加强考试管理,维护考试秩序,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继续深造!

2022年西南财经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考生若有问题可通过留言板咨询(点击进入),我办工作人员会及时予以解答。

2.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月17日17:00前,在查分登记系统,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点击进入: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查分登记系统查分结果将在我校研招办主页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届时关注。

2.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月19日8:00-24:00间登陆查分登记系统,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点击进入: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查分登记系统http://xwxx..cn/student/ssyjsrxcjcx_1402/login_fcsq.asp经查分后成绩有变动的,我办会即时通知考生本人;若无变动,将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月17日17:00前,在成绩复查登记系统中,提交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点击进入:西南财经大学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复查登记系统复查结果将在我校研招办主页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