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43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180 |
| 高职排名 | 768 | 91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7 | 236546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9 | 108277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9 | 127794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5 | 63814 | 150 |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坐落在文化底蕴深厚、高教资源丰富的川东北中心城市、三国文化发祥地、朱德元帅、著名民主人士张澜和罗瑞卿大将的故里——南充市,是2007年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3年四川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南充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万余人。
录取规则:
我院录取批次是专科二批次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人数不足时,录取后续志愿考生,直至满额为止。
4、我院接收调剂志愿的考生。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依据考生所填志愿相同或相近安排专业。
6、我院对外语要求不限,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7、健康状况按国家体检标准执行。
8、我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香港利奥集团、香港镇泰集团、上海
协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迪信通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每年在
我院设近100多万元“奖助学金”和基金。
学院已先后与香港利奥集团、香港镇泰集团、日本理光(深圳)公司、北京协亨通信集团、深圳奇伟公司、台湾鸿准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希望集团等大型企业以及地方人才交流中心建立了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构建了广泛的就业网络,为广大毕业生施展才智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普通专科生毕业后月工资可达2000—4000元,中专生毕业后月工资可达1800—3000元。近几年我院大中专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率均在98%以上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锦州师专)位于渤海之滨的英雄城市锦州,是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锦州师专办学历史悠久,其前身是成立于1914年的奉天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学校多次受到上级党、政部门的奖励与表彰,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
1、录取批次及投档录取模式
①辽宁省录取批次
普通类:在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类:在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教育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②其他省份录取批次
按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3、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上,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2+美术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
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音乐基础课、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的规定合格分数。
我校按招生专业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如果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同时参加[流行(钢琴)、流行(其它器乐)、美声钢琴、民声钢琴、美声(民声)]加试),最终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取以上5科成绩中最高分作为音乐学专业课成绩,最后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音乐学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4、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辽宁省的规定合格分数,按辽宁省招考委投档的综合成绩(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处理办法
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科目顺序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后仍分数相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
①普通类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物理、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历史、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体育类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体育专业分、物理、数学、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体育专业分、历史、语文、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③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物理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历史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④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音乐学专业课、物理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音乐学专业课、历史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有序志愿录取模式的
①普通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普通文史类: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教育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上,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2+美术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
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音乐基础课、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的规定合格分数。
我校按招生专业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如果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同时参加[流行(钢琴)、流行(其它器乐)、美声钢琴、民声钢琴、美声(民声)]加试),最终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取以上5科成绩中最高分作为音乐学专业课成绩,最后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音乐学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我校就业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方式。我校与全国百家企业、教育集团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主动为毕业生提供择业实践与就业推荐机会。近几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均位于辽宁省同等高校前列。









